各二级学院:
为完善和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激发班级心理委员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朋辈导师”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对过去一年来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心理委员进行评选表彰。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参评对象
1.班级心理委员
2.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心理部成员
(二)参评条件
1.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录;
2.接受过心理委员培训,掌握本班的基本信息,积极关注周围同学的变化,并按要求上交有关工作记录;
3.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心理知识,主动开展班级心理活动;
4.密切配合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各项工作,团结带领本班同学,积极参加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举办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活动;
5.优先考虑在任期间至少组织过两次以上心理健康主题班会或其他心理活动,有相关活动记录者。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申报办法,经本人申请、各学院按照所在学院班级数15%推荐优秀心理委员,报学校统一评选。
(二)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表彰名单,对评选出的“优秀心理委员”颁发证书,并公开表彰。
三、参评材料报送
(一)参评材料
1. 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
2. 获奖及培训证明材料;
3.相关工作原始记录复印件。
(二)报送方式
以学院为单位,纸质版所有文字材料加盖学院章交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三)评选时间
10月16日—20日由参评心理委员提交申报表,各学院组织评选工作;
10月25日前由各学院汇总《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2017年10月12日